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推扩而言,我们该重视其“国别性”。在这一国家,这一地区,该项制度获得成立而推行有利;但在另一国家与另一地区,则未必尽然。正因制度是一种随时地而适应的,不能推之四海而皆准,正如其不能行之百世而无弊。我们讲论中国历史上的历代制度,正该重视中国历史之特殊性。若我们忽视了这一点,像我们当前学术界风尚,认为外国的一切都是好,中国的一切都要不得;那只是意气,还说不上意见,又那能真切认识到自己已往历代制度之真实意义与真实效用呢?
第七,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政治只是全部文化中一项目,我们若不深切认识到某一国家某一民族全部历史之文化意义,我们很难孤立抽出其“政治”一项目来讨论其意义与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