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被现代哲学当作无须质疑的两极对立受到了质疑:这就是事实与价值、理性与情感。本书最后两章的论证要求人们认识到,有时候,或者在人们的某些道德关切中,对整个[人类]生活方式及其历史的复杂描述在其他道德语境中替代了一般的功利原则和正义原则的论证:这就是说,在人们所描述的整个生活方式内,一旦实践与情感相互联系,证明就戛然而止。准确地说,一种得到充分描述和解释的生活方式并不是一种事实,或者一种事实的集合,这不仅是因为,人们显然能够从不同的视角、以不同的方式来充分地描述和解释这种事实;而且还因为对该事实的任何描述都将包含人们用以解释人类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各种理论,因而缺乏“事实”这个词所暗示的那种[事实的]“坚实性”(hardness)和明确性。与重复性的行为模式相平行,一种生活方式包括各种令人敬佩的人类理想、感觉标准、家庭关系、教育和培养风格、宗教实践和其他主导性的关切。
我对我自己或另一个人描述我的生活方式,并通过我的实践和活动将我对自己生活方式的创造具体化,如果我没有遵循这种生活方式,如此这般的生活实践——它们是我生活方式的要素——就将受到削弱并丧失其对于我自己的意义。在这一意义上,该证明乃是整体主义的。我可能必须要么摈弃我现在所遵循的生活方式——通过我的选择,或者通过承诺新的环境;要么我会发现我现在所承诺的许多活动或实践已然失去其意义,而我的活动已经陷入矛盾和混乱。我之所以会发现自己已经陷入自我矛盾,是因为我已经抛弃了一种作为我的其他一些惯例和习惯之先决前提的实践。个人以这种历史的风格含蓄地证明他的实践,或者明确地以此为其实践证明的先决前提,将这作为他自己的经验事实,同时也看作是一种历史的和人类学的事实,所以每一个男人和女人的生活都具体体现为某种特殊的生活方式,这种特殊的个人之生活方式并非所有个人的生活方式;其次,此种[个人的特殊]生活方式乃是各种习惯、态度、信念、制度之连贯一致的总体,而在各种生活范式——这些范式有时是明显的,有时则是含蓄隐蔽的——中,这些习惯、态度、信念和制度乃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在一种完整的生活方式中,人们很难将一种活动或实践从其背景中抽离出来,也很难在不同的活动和实践之间逐一进行比较,因为这些活动和实践乃是不同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从这种比较中获取结论的道德评价常常都会误导人。“现代放任性的性生活习惯究竟比19世纪典型的基督教中产阶级家庭的性生活习惯更好还是更坏?”这一问题的解答显然需要了解两个社会所呈现的正常且相互联系的活动和实践背景。将一种生活方式从这些风俗习惯和实践的背景中抽离出来,就无法从道德的观点给予它以实在的评价,也就是说,无法真实地评价这些风俗习惯和实践所产生和表达的人类美德或人类缺陷。